2025年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新标准公布(12项赔偿项目计算方式一文搞懂)

作者: | 来源: | 发布于:2025-03-14 17:02:44 | 点击量: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2025年1月17日发布的《2024年度四川民生经济发展情况》:

居民收入方面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25
城镇居民47336
农村居民21303
消费支出方面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878
城镇居民30874元
农村居民18878元

新数据发布后,四川省范围内的人身损害赔偿将发生较大的变化,需要注意:

一、死亡赔偿金额增加


计算公式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

2025年死亡赔偿金为47336×20=946720元。

二、伤残赔偿金增加


计算公式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增加


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

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被扶养人为18周岁至60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3)被扶养人为60周岁至75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4)被扶养人为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5)有其他扶养人时

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6)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四、医疗费


计算公式


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五、误工费

计算公式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计算公式


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x住院天数

依据四川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川财行[2014]6号)规定,省内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为100元/天,甘孜、阿坝、凉山为120元/天。

七、护理费


计算公式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x护理期限(天)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x护理期限(天)

八、交通费


计算公式


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九、营养费


计算公式


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十、残疾辅助器具费


计算公式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十一、丧葬费


计算公式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x6个月

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


计算公式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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