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就业协议属于劳动合同吗
作者:成都律师 | 来源: | 发布于:2018/6/26 14:01:55 | 点击量:
三方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和用工方以及学校签署的一种用工协议,那么,三方就业协议属于劳动合同吗?文典成都律师 为大家解答。
三方就业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不是劳动合同,虽然就业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约定将来劳动合同的签订,但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条明确规定:“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可以看出,劳动合同规范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而就业协议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的合意,其主体明显不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同时,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内容。而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并未全部涉及以上内容,即便涉及也大多为较笼统的规定。
同时在就业协议引发的纠纷也并不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而只能适用教育部门的规章和民事规范。但学生一旦到单位上班,就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受劳动法保护。
另外,从就业协议的内容上看就业协议一般民事合同,一旦签定以后,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违背协议规定的义务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就业协议的法律效力开始于签订之日(或者说学校批准之日),止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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