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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要补偿吗

作者:成都律师 | 来源: | 发布于:2018-03-15 16:27:38 | 点击量: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单位出现不按时发工资或克扣工资等情况时,员工可要求单位给予一定的赔偿。那么,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要补偿吗?文典成都律师文章来自于:成都律师事务所为大家介绍。

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要补偿吗 

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要补偿吗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该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未满10年,当劳动合同到期限后,单位不愿意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但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由上可知,当公司主动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劳动者可主张单位赔偿。更多法律问题,可直接拨打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和专业律师一对一沟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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