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公司都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份规章制度,这份员工手册中常常会对员工奖惩、福利等等作出规定,那么,员工手册约定的内容是否必须执行?公司员工手册有没有法律效力?文典成都律师 带大家了解。
公司员工手册有没有法律效力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因此,公司的规章制度想要具备法律效力,要满足三个条件:
1、内容合法;
2、制定和通过要经过民主程序;
3要向劳动者公示。 其中“民主程序”的流程:公布草案→向员工公示、征求意见→员工提出后可以适当调整、整理→定稿→公布。
另外,如果员工手册中出现明显有失公平的条款,譬如:每月15号之前离职的,半月工资不发等等,该员工手册因视为无效。若你遇到此类有失公平的员工手册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如果已侵犯你的权益,可直接提起劳动仲裁。不懂事宜可电话咨询文典在线律师 ,成都律师 24小时在线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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