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就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划分,而没有还完的房贷该怎么办呢?房贷剩余部分可以由一方偿还吗?文典成都律师 为大家解答。
离婚时还有没还完的房贷怎么办
在离婚纠纷中,分割房产的处置方式一般有三种:
一是房子归一方,由获得房子一方补偿另一方。
二是如果双方都要房子,采用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三是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子,可以通过法院拍卖房屋后分割房款。
但是法院走拍卖流程会将房屋价格拉得比市场价格低,一般不建议采用。因此,如果双方都没有能力支付对方补偿款,可以协商一致把房子卖掉,共同分割房屋出售款。
如果银行不同意涂销另一方的贷款关系,根据贷款合同所约定的贷款关系,银行是可以向夫妻双方共同追偿。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
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一般采纳第二种方式的居民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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