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电话:13438825761

工伤赔偿知识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劳动工伤 > 工伤赔偿知识

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呢

作者:成都律师 | 来源: | 发布于:2018-03-29 17:42:48 | 点击量:

职工因工受伤后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那么,认定为工伤后可享受哪些待遇呢?文典成都律师文章来自于:成都律师事务所为大家介绍。

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呢

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二)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

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中特别严重的按60%发给。

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

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

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

以上就是职工工伤认定后可享受到待遇项目,如果你遇到其它法律问题可直接拨打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与专业律师沟通获取适合你的法律解决方案。

相关知识推荐:

标准职业病赔偿协议范本

工伤赔偿项目具体有哪些

误工费赔偿标准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8-03-29 17:42:48 【打印此页】【关闭
成都律师事务所

上一篇:职工工伤复发还可要求公司赔偿吗

下一篇:劳务派遣员工遇工伤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秉承开放、包容、超越、引领的办所理念,欢迎优秀的您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