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电话:13438825761

房屋买卖纠纷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纠纷

房产买卖需要公证的情况

作者:成都律师 | 来源: | 发布于:2017-11-25 17:11:47 | 点击量:

现在有不少购房者为了规避税款,选择只公证房产买卖而不过户,这种买房方式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不小心就会房财两空。但有不少房产交易必须公证才好,下面,文典成都律师文章来自于:成都律师事务所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下房产买卖需要公证的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产公证

房产买卖需要公证的情况

1、买卖合同公证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一方为境外人则买卖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后方生效,有境外人的客户如果不经公证则无法送交易核心交易。

2、委托公证

交易双方如果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只能委托其他人或中介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交易核心一般会要求无法亲自到场的当事人出具公证后的委托书方为其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

3、贷款合同公证

如果境外人购房想要须贷款,那么其贷款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生效,只有公证处公证后的贷款合同,交易核心才会受理并办他项权利证。

4、赠与公证

房产赠与一般要前往交易核心办理产权更改,这时就必须将赠与协议进行公证,赠与公证费是合同总价的2%。

拓展阅读:房产买卖只公证不过户的风险

1、交易不成功

如果交易双方为了逃避营业税,选择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上去很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卖方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也不一定会将房子判给买方。

2、房屋权利受到限制

房屋产权所有人如果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原因,使得房子被查封、*押,买方一旦购买,那就将承担很大风险,即便房子已经进行了交易公证,也属于无效。

3、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

如果在做公证时,房屋的共有人不在场,之后就会产生共有人以不知情为理由不同意出售房屋的情况,这样的话,即使房子已经做了公证,也是无效的。

4、拿不到产权证

购房者如果购买了小产权房,那就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一旦房子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就会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

阅读完以上内容后,如果你还有不明白的法律问题,可直接联系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在线文章来自于:一对一为大家排忧解难。

相关知识推荐:

买到违建房怎么办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什么情形下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11-25 17:11:47 【打印此页】【关闭
成都律师事务所

上一篇:房产买卖税如何计算

下一篇:房产买卖双方利益补充协议怎么写才最好保障双方利益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秉承开放、包容、超越、引领的办所理念,欢迎优秀的您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