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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怎么分割

作者:成都律师 | 来源: | 发布于:2017-10-19 15:44:23 | 点击量:

我们知道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都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是平均分配的,那如果一方有婚内出轨、家暴等过错时,离婚财产又该怎么分呢?下面,文典成都离婚律师为大家介绍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一方有过错的分割知识。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一方有过错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一方有过错怎么分

首先,无过错方可请求赔偿: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你的另一半存在过错情形,你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是这一条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难以收集证据,法院难以支持。

其次,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的情况:

我国《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因此,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由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进行赔偿,而并不直接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若您还有其它疑问,可直接点击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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