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是在立遗嘱人不能书写的情况下,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那么,继承人可以代写遗嘱吗?继承人代书的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呢?欢迎大家阅读文典继承律师整理的内容进行了解。
继承人代书的遗嘱法律效力问题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代书遗嘱应注意的问题
见证人要全程见证,继承人订立遗嘱过程中,见证人必须自始至终在现场亲眼目睹整个遗嘱订立的全部过程;遗嘱形式要完备,代书遗嘱的形式完备至关重要,代书遗嘱的签名、签署日期等每一个细节问题都会影响到遗嘱效力的认定;被继承人、代书人、见证人都必须亲自当场签名,不能用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方式代替签名。因为被继承人的签名关系到遗嘱是否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见证人的签名则关系到代书遗嘱是否经过其见证,而用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方式代替签名容易产生真伪难辨的状态,影响到遗嘱效力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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