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出游等时候,搭便车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既节能减排,也为路途增添不少乐趣。但如果搭便车发生交通事故了,责任如何认定?赔偿怎么计算?下面让文典交通律师来为大家介绍。
好心让别人搭便车,出车祸如果搭便车的人受伤了,那么司机需要根据具体的交通事故责任来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因为司机是让别人搭便车的,并没有要求对方支付费用,没有形成合同关系,所以赔偿的责任一般相对于支付费用搭车的赔偿较少一点。但是,因为已经搭了便车,在车上司机就需要保证乘客的生命安全,对方因为车祸受到伤害司机可以按照《民法》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车辆既为驾驶人员全面操控,驾驶人员当然应对车辆空间之内的人、物的安全负责。同时,此种驾驶员义务亦有其法律上的规定,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就明确要求驾驶员按驾驶规则、交通规则操作车辆,这是驾驶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根源。《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以上就是关于搭便车意外致人死亡赔偿问题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生活中还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知识推荐:
下一篇:交通事故索赔申请书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