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3日,我所接到当事人苏某的委托办理一起刑事案件,当事人苏某因违法发放贷款被起诉,律所在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委派李影律师为主办律师、陈杰律师为协办律师,两位律师接手本案之后,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对案件的细节进行了进一步的了解,随后与办案机关及时沟通,经过整合评析以及多方努力之下,两位律师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意见书:建议不起诉。
2018年3月31日,办案机关采纳了我方律师的建议,对我方当事人不予起诉。本案顺利结案,当事人对办案结果表示满意,并对我所及两位律师表示感谢!
上一篇:车忠河律师代理工伤纠纷案为当事人争取到12余万元赔偿
下一篇:张婕、朱黎律师为涉嫌故意伤害当事人争取到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