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6日,我所接到当事人的委托办理一起股权纠纷,当事人因与南充某公司某股东产生纠纷,意欲退股。于是特来我所委托律师办理此事。我所在了解本案基本情况之后,安排了以徐鹏律师为主办律师、刘强律师为协办律师的办案团队。两位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后,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对本案的细节进行了详细的询问与了解,然后在办理过程中,多次与对方当事人交涉,经过反复接洽之后,对方同意调解。本案于2017年8月28日调解结案!对方当事人愿意给当事人股权转让款76000元,并签订《商标转让协议》。
我方当事人成功转让股权,对于本案的处理结果,当事人表示很满意!对我所及两位律师的辛勤付出表示了感谢!
(股权纠纷案结案报告扫描件)